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检查汇总表 | ||||||||||||
市政质检·0·10 | ||||||||||||
一、适用范围 | ||||||||||||
本表用于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检查汇总。 | ||||||||||||
该表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填写,记录的内容必须与桩基础的施工、验收、检测资料内容吻合,且有关 | ||||||||||||
的数据必须能提供附件检查。 | ||||||||||||
二表内填写提示 | ||||||||||||
1、桩数/桩径:应反映出单位工程中不同的规格的桩数量,如:10根φ1500桩、20根φ2500桩填写为 | ||||||||||||
10/1.5、20/2.5; | ||||||||||||
2、动测数量、声测数量、抽芯数量、静载数量:必须按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确定检测的方法、 | ||||||||||||
频率;填写时应明确不同规格桩检测数量,如:动测数量:5根φ1500桩填写为5/1.5、; | ||||||||||||
3、嵌岩深度:端承桩、端承摩擦桩均需填写此项; | ||||||||||||
4、取样厚度:指持力层钻心的最大厚度,有进行抽芯检测的桩应填写此项;对桩底持力层的钻探,每 | ||||||||||||
桩要求应不少于1孔且钻探深度不少于设计要求值,如设计无要求值时,一般应不少于3倍桩径且不少于3米; | ||||||||||||
5、检测情况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论填写; | ||||||||||||
6、芯样桩身混凝土强度:有抽芯的桩应填写,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论填写; | ||||||||||||
7、各人员在表内信息填写完善后应及时签名确认; | ||||||||||||
8、年 月 日:填写资料汇总完成时间。 | ||||||||||||
9、当使用一张表格填写不下时,自行编制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检验汇总表续表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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