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三、GB 50209-2010规范
4.1.7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4.2.1 地面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进行换填,并予以压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 对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4.2.3 填土应分层摊铺、分层压(夯)实、分层检验其密实度。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4.2.4 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主控项目
4.2.5 基土不应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建筑杂物作为填土,填土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土质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2.6 1类建筑基土的氡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土源地点检查一组。
4.2.7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
4.2.8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四、条文说明
4.1.7 本条规定了基层(各构造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4.2.1 本条提出对基土的要求,规定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进行换填,并予以压实。
4.2.2 本条提出软弱土层应进行处理,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规定执行。
4.2.3 本条提出填土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对土质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强调了分层压(夯)实的重要性。
4.2.5 本条对基土土质提出严格要求,规定了几种土料不应用作地面下填土。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2.6 由于土壤中有害气体氡长期存在且不易散去,氡浓度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人体的健康。因此提出对于Ⅰ类建筑,应对基土的氡浓度进行检测,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2.7 本条强调基土的密实度和每层压实后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2.8 本条规定了基土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