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 |||||||||
市政证—5 | |||||||||
1、本表由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单位填写(承包单位现场自拌的可不用填写此表),生产单位必须具备 | |||||||||
规定的生产资质。 | |||||||||
2、同类型、同配比、同一拌和机生产的沥青混合料(每批次),连续生产时(每2000吨),可填一 | |||||||||
张合格证,但一经停机再开机,则要求另再填证。 | |||||||||
3、编号:按同规格的混合料的出厂先后时间编号。 | |||||||||
4、矿料级配、原材料质量、混合料质量:所反映的内容必须与相应的“试验报告”上的内容一致。 | |||||||||
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由生产厂家的相关人员签名。 | |||||||||
6、合格证涉及到的有关材料的质保文件应一并收集并纳入竣工资料,以便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