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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填表依据
  1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按照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设备安装可按型号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大中型设备单独划分成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管道可按照施工段、楼层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三、GB 50243-2002 规范摘录

4.2 主 控 项 目

4.2.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1的规定;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2的规定;铝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2 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用于高压风管系统的非金属风管厚度应按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2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见本规范附录A)。

4.2.6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4.2.6-1或表4.2.6-2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7 非金属(硬聚氯乙烯、有机、无机玻璃钢)风管的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4.2.7-1、4.2.7-2、4.2.7-3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厚度。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8 复合材料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其绝热层不得外露,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9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0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2 、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 ,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 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 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1 非金属风管的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板,且间距不得大于450mm ;
2 有机及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或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一整体。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2 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一般应采用曲率半径为一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
检查数量:其他形式的弯管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3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900mm 时,底面板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 时,不应有横向拼接缝;
2 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均应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或采取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并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3 不应在风管内设加固框及加固筋,风管无法兰连接不得使用S形插条、直角形插条及立联合角形插条等形式;
4 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
5 风管的清洗不得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
6 镀锌钢板风管不得有镀锌层严重损坏的现象,如表层大面积白花、锌层粉化等。
检查数量:按风管数抽查20%,每个系统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查阅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观察检查,白绸布擦拭。

4.3 一 般 项 目

4.3.1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


2 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3 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 .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4 焊接风管的焊缝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凸瘤、穿透的夹渣、气孔及其他缺陷等,焊接后板材的变形应矫正,并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10%抽查,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2 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的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2 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3 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内侧满焊、外侧间断焊形式,风管端面距法兰口平面不应小于5mm。当风管与法兰采用点焊固定连接时,焊点应融合良好 间距不应大于100mm;法兰与风管应紧贴,不应有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4 当不锈钢板或铝板风管的法兰采用碳素钢时,其规格应符合本规范表4.2.6-1、4.2.6-2的规定,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铆钉应采用与风管材质相同或不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
检查数量: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3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接口及连接件,应符合表 4.3.3-1、表 4.3.3-2 的要求。圆形风管的芯管连接应符合表4.3.3-3的要求;
2 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
薄钢板法兰的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相匹配;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3 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加工插口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其允许偏差为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压倒长度不应小于20mm;
4 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的铆固,应紧密、无孔洞。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4 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加固可采用楞筋、立筋、角钢(内、外加固)、扁钢、加固筋和管内支撑等形式,如图4.3.4;

2 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板面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3 角钢、加固筋的加固,应排列整齐、均匀对称,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角钢、加固筋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间隔应均匀,不应大于220mm;两相交处应连接成一体。
4 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的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950mm;
5 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其长度大于1250mm时,还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金属风管的单咬口缝,还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净化空调系统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观察和尺量检查。

4.3.5 硬聚氯乙烯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两端面平行,无明显扭曲,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为2mm;表面平整、圆弧均匀,凹凸不应大于5mm;
2 焊缝的坡口形式和角度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3 焊缝应饱满,焊条排列应整齐,无焦黄、断裂现象;
4 用于洁净室时,还应按本规范第4.3.11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6 有机玻璃钢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不应有明显扭曲、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外表面应整齐美观,厚度应均匀,且边缘无毛刺,并无气泡及分层现象;
2 风管的外径或外边长尺寸的允许偏差为3mm,圆形风管的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5mm,矩形风管的两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5mm;
3 法兰应与风管成一整体,并应有过渡圆弧,并与风管轴线成直角,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3mm;螺孔的排列应均匀,至管壁的距离应一致,允许偏差为2mm;
4 矩形风管的边长大于9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时,应加固。加固筋的分布应均匀、整齐。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7 无机玻璃钢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无明显泛霜和分层现象;
2 风管的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3 风管法兰的规定与有机玻璃钢法兰相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8 砖、混凝土风道内表面水泥砂浆应抹平整、无裂缝,不渗水。
检查数量:按风道总数抽查10%,不得少于一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9 双面铝箔绝热板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23款和第4.3.2条第2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拼接宜采用专用的连接构件,连接后板面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2 风管的折角应平直,拼缝粘接应牢固、平整,风管的粘结材料宜为难燃材料;
3 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其连接应牢固,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
4 风管的加固,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及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10 铝箔玻璃纤维板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23款和第4.3.2条第2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离心玻璃纤维板材应干燥、平整;板外表面的铝箔隔气保护层应与内芯玻璃纤维材料粘合牢固;内表面应有防纤维脱落的保护层,并应对人体无危害。
2 当风管连接采用插入接口形式时,接缝处的粘接应严密、牢固,外表面铝箔胶带密封的每一边粘贴宽度不应小于25mm,并应有辅助的连接固定措施。
当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形式时,法兰与风管的连接应牢固,并应能防止板材纤维逸出和冷桥。
3 风管表面应平整、两端面平行,无明显凹穴、变形、起泡、铝箔无破损等。
4 风管的加固,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及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11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现场应保持清洁,存放时应避免积尘和受潮。风管的咬口缝、折边和铆接等处有损坏时,应做防腐处理;
2 风管法兰铆钉孔的间距,当系统洁净度的等级为1-5级时,不应大于65mm;为6-9级时,不应大于100mm;
3 静压箱本体、箱内固定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及固定件应做镀锌、镀镍等防腐处理;
4 制作完成的风管,应进行第二次清洗,经检查达到清洁要求后应及时封口。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20%,法兰数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风管清洗记录,用白绸布擦拭。


四、GB 50243-2002 条文说明摘录

4.2 主 控 项 目

4.2.1、4.2.2 风管板材的厚度,以满足功能的需要为前提,过厚或过薄都不利于工程的使用。本条文从保证工程风管质量的角度出发,对常用材料风管的厚度,主要是对最低厚度进行了规定;而对无机玻璃钢风管则是规定了一个厚度范围,均不得违反。
无机玻璃钢风管是以中碱或无碱玻璃布为增强材料,无机胶凝材料为胶结材料制成的通风管道。对于无机玻璃钢风管质量控制的要点是本体的材料质量(包括强度和耐腐蚀性)与加工的外观质量。对一般水硬性胶凝材料的无机玻璃钢风管,主要是控制玻璃布的层数和加工的外观质量。对气硬性胶凝材料的无机玻璃钢风管,除了应控制玻璃布的层数和加工的外观质量外,还得注意其胶凝材料的质量。在加工过程中以胶结材料和玻璃纤维的性能、层数和两者的结合质量为关键。在实际的工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不使用一些加工质量较差,仅加厚无机材料涂层的风管。那样的风管既加重了风管的重量,又不能提高风管的强度和质量。故条文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厚度,为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另外,无机玻璃钢风管如发生泛卤或严重泛霜,则表明胶结材料不符合风管使用性能的要求,不得应用于工程之中。

4.2.3 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是指建筑物局部起火后,仍能维持一定时间正常功能的风管。它们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建筑物内的风管,需要具有一定时间的防火能力,这也是近年来,通过建筑物火灾发生后的教训而得来的。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防火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规定了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密封垫料不仅必须为不燃材料,而且其耐火性能还要满足设计防火等级的规定。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板材,一般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能的材料所组成,它具有重量轻、导热系数小、施工操作方便等特点,具有较大推广应用的前景。复合材料风管中的绝热材料可以为多种性能的材料,为了保障在工程中风管使用的安全防火性能,规范规定其内部的绝热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是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4.2.5 风管的强度和严密性能,是风管加工和制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达到。风管强度的检测主要检查风管的耐压能力,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性能。验收合格的规定,为在1.5倍的工作压力下,风管的咬口或其他连接处没有张口、开裂等损坏的现象。
风管系统由于结构的原因,少量漏风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量的漏风,则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能源的大量浪费。因此,本条文对不同系统类别及功能风管的允许漏风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允许漏风量是指在系统工作压力条件下,系统风管的单位表面积、在单位时间内允许空气泄漏的最大数量。这个规定对于风管严密性能的检验是比较科学的,它与国际上的通用标准相一致。条文还根据不同材料风管的连接特征,规定了相应的指标值,更有利于质量的监督和应用。

4.2.6~4.2.8 条文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和复合材料风管连接的基本要求。

4.2.9 本条文规定了砖、混凝土风管的变形缝应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4.2.10 本条文规定了圆形风管与矩形风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的范围和基本质量要求。当圆形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管段长度不大于1250mm,但总表面积已大于4m2时,均应采取加固措施。矩形风管当边长大于等于630mm或保温风管边长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管段长度不大于1250mm,但单边平表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为1.0m2)时,也均应采取加固措施。条文将风管的加固与风管的口径、管段长度及表面积三者统一考虑是比较合理的,且便于执行,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在我国,非规则椭圆风管也已经开始应用,它主要采用螺旋风管的生产工艺,再经过定型加工而成。风管除去两侧的圆弧部分外,另两侧中间的平面部分与矩形风管相类似,故对其的加固也应执行与矩形风管相同的规定。

4.2.11 本条文对不同材料特性非金属风管的加固,作出了规定。硬聚氯乙烯风管焊缝的抗拉强度较低,故要求设有加强板。

4.2.12 为了降低风管系统的局部阻力,本条文对不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其平面边长大于500mm的,作出了必须加设弯管导流片的规定。它主要依据为《全国通用通风管道配件图表》矩形弯管局部阻力系数的结论数据。

4.2.13 空气净化空调系统与一般通风、空调系统风管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对风管的清洁度和严密性能要求上的差异。本条文就是针对这个特点,对其在加工制作时应做到的具体内容作出了规定。
空气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制作,首先应去除风管内壁的油污及积尘,为了预防二次污染和对施工人员的保护,规定了清洗剂应为对人和板材无危害的材料。二是对镀锌钢板的质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表面镀锌层产生严重损坏的板材(如观察到板材表层镀锌层有大面积白花、用手一抹有粉末掉落现象)不得使用。三是对风管加工的一些工序要求作出了硬性的规定,如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不得采用抽芯铆钉等,应予执行。

4.3 一 般 项 目

4.3.1 本条文是对金属风管制作质量的基本规定,应遵照执行。

4.3.2 本条文是对金属法兰风管的制作质量作出的规定。验收时应先验收法兰的质量,后验收风管的整体质量。

4.3.3 本条文是对金属无法兰风管的制作质量作出的规定。金属无法兰风管与法兰风管相比,虽在加工工艺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对其整体质量的要求应是相同的。因此本条文只是针对不同无法兰结构形式特点的质量验收内容,进行了叙述和规定。

4.3.4 本条文是对风管加固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4.3.5~4.3.7 条文是根据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钢、无机玻璃钢风管的不同特性,分别规定了风管制作的质量验收规定。

4.3.8 砖、混凝土风道内表面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风管系统的使用性能,故对其施工质量的验收作出了规定。

4.3.9、4.3.10 本条文分别对双面铝箔绝热板和铝箔玻璃纤维绝热板新型材料风管的制作质量作出了规定。
复合材料风管都是以产品供应的形式,应用于工程的。故本条文仅规定了一些基本的质量要求。在实际工程应用中,除应符合风管的一般质量要求外,还需根据产品技术标准的详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4.3.11 条文对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施工质量验收的特殊内容作出了规定。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洁净度等级不同,对风管的严密性要求亦不同。为了能保证其相对的质量,故对系统洁净等级为6~9级风管法兰铆钉的间距,规定为不应大于100mm;1~5级风管法兰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65mm。在工程施工中对制作完毕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进行二次清洗和及时封口,可以较好地保持系统内部的清洁,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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