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三、GB 50210-2001规范
8.2.1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2.2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3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8.2.5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8.2.6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2.7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2.8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2.9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四、条文说明
8.2.7 采用传统的湿作业法安装天然石材时,由于水泥砂浆在水化时析出大量的氢氧化钙,泛到石材表面,产生不规则的花斑,俗称泛碱现象,严重影响建筑物室内外石材饰面的装饰效果。因此,在天然石材安装前,应对石材饰面采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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