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 专用灯具的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
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 1套。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工具拧紧和测量检查。
2. 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应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固。
(2) 无影灯的固定装置除应按本规范第18.1.1条第2款进行均布载荷试验外,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施工或强度试验时观察检查,查阅灯具固定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
3. 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的设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防火分区设置的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采取防火隔堵措施;
(2) 对于应急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C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 EPS供电的应急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检验EPS供电运行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及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应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7) 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应正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消防应急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管暗敷时,暗敷钢导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检查数量:第2款全数检查;第1款、第3款-第7款按每检验批的灯具型号各抽查IO%,且均不得少于1套;第8款按检验批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检验批。
检查方法:第1款、第2款、第4款-第7款观察检查,第3款试验检验并核对设计文件,第8款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霓虹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2) 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0mm;
(3)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应为双绕组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应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应采取防雨措施;
(4)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侧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导线,导线连接应牢固,防护措施应完好;高压绝缘导线与附着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5.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源及附件应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 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l0%,且均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核对产品技术文件。
6.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有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2) 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应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 5m-3m的部位且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3) 对于安装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当需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8. 太阳能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有防松措施,灯具接线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应齐全、完整;
(2) 灯具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裂纹、划痕、缺损、锈蚀及变形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9. 洁净场所灯具嵌入安装时,灯具与顶棚之间的间隙应用密封胶条和衬垫密封,密封胶条和衬垫应平整,不得扭曲、折叠。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引人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导管;
(2) 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联结导体可靠连接,并应设置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等
电位联结导通性测试记录。
三、一般项目
1. 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应紧贴顶板、四周无缝隙;
(2) 表面应保持整洁、无污染,灯具镀、涂层应完整无划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当应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应 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绝缘导线应用金属柔性导 管保护,导线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3.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装的霓虹灯变压器安装高度低于3. 5m时应采取防护 措施;室外安装距离晒台、窗口、架空线等不应小于1m,并应有防雨措施。
(2) 霓虹灯变压器应固定可靠,安装位置宜方便检修,且应隐 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
(3) 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 关应有联锁装置,开门时不得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4) 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高绝缘材料的支 持物固定,对于支持点的距离,水平线段不应大于0. 5m.垂直线段不应大于0.75m。
(5) 霓虹灯管附着基面及其托架应采用金属或不燃材料制作,并应固定可靠,室外安装应耐风压。
检查数量:按灯具安装部位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4.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形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IO%,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查验产品技术文件、核对设计文件。
5.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应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应有金属柔性导管保护。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l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6.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模拟试验和观察检查。
7. 太阳能灯具的电池板朝向和仰角调整应符合地区纬度,迎光面上应无遮挡物,电池板上方应无直射光源。电池组件与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组件的输出线不应裸露,并应用扎带绑扎固定。
检查数量:按灯具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l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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