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报告》。
2.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1)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测)报告是否齐全。
(2)实际进场物资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3)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4)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
二、填写要点
1.工程名称:与施工图纸标签栏内名称一致。
2.进场日期:按实际日期填写。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全称。
4.分包单位:与进场材料相对应的分包单位全称。
5.名称:物资的名称。
6.规格型号:按照材料、构配件的名牌填写。
7.进场数量:填写物资的数量,且应有计量单位。
8.生产厂家:填写物资的生产厂家,合格证编号。
9.
对所有物资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外观检验”,根据核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前的“□”前打对勾;不需要复验的进场物资在“不需要复验”
前的“□”前打对勾,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依据复验结果在“复验合格/复验不合格”
前的“□”前打对勾。
10.施工单位检查意见:
(1)外观及质量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前的“□”前打对勾。
(2)需要复验项目的复验结论:不需要复验的进场物资无需勾选,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依据复验结果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前的“□”前打对勾。
(3)附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测)报告、复试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填写页数。
11.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审查进场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外观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核查复试报告,填写审查意见在“符合要求,同意使用/不符合要求,退场”前的“□”前打对勾。
12.签字栏:施工单位材料验收负责人为物资接收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分包单位材料验收负责人为对应分包单位的物资接收部门的主管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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