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三、GB 50209-2010规范
4.5.1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5.2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
主控项目
4.5.3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5.4 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
4.5.5 碎石、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四、条文说明
4.5.1 本条提出了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以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相一致。
4.5.2 本条提出了施工过程中和夯实后的质量要求,以保证施工质量。
4.5.3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5.4 本条规定应检查垫层的密实度。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5.5 本条提出了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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