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235-2011。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外墙防水应按照外墙面面积500m2~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且不得少于3处;节点构造应全部进行检查。
三、 JGJ/235-2011规范
主控项目
7.4.1 防水透气膜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抽样复验报告。
7.4.2 防水透气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持续淋水30min后观察检查。
7.4.3 防水透气膜在门窗洞口、伸出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7.4.4 防水透气膜的铺贴应顺直,与基层应固定牢固,膜表面不得有皱褶、伤痕、破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5 防水透气膜的铺贴方向应正确,纵向搭接缝应错开,搭接宽度的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4.6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应封严,不得有翘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四、条文说明
7.4.1 防水透气膜是经热复合或闪蒸法,以及采取相关工艺制成的合成高分子塑料薄膜。通常铺设在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层之外,起到防水、透气、防风等的作用。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第4.2.6条的规定。配套材料包括柔性密封胶粘带、龙骨(木龙骨、金属龙骨)、固定用的自攻螺钉、水泥钉等,应根据不同的工程要求进行选择。进场的防水透气膜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并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外墙防水工程。
7.4.3 勒脚、阴阳角、洞口、女儿墙、变形缝等节点部位是防水透气膜设防和施工的薄弱部位,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部位为质量检查的重点,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4 防水透气膜是空铺于保温层外表面,用带塑料垫片的塑料锚栓固定在基层墙体上。如铺贴不顺直,表面出现皱褶、伤痕、破裂等缺陷,将会影响其使用功能和耐久性。防水透气膜铺贴完成后应进行外观的观察检查,以保证铺贴质量。
7.4.5 防水透气膜的铺贴方向正确是保证顺水搭接的关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检查监督。纵向搭接缝是短边搭接缝,为避免搭接缝过于集中,上下两幅的纵向搭接缝应相互错开,其间距不得小于500mm。必要的搭接宽度是保证搭接缝防水可靠性的关键,因此对搭接宽度负偏差应进行控制。
7.4.6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是采用配套的丁基双面胶粘带进行粘结的,如接缝粘结不可靠、密封不严,会造成接缝的渗漏;收头部位也是防水密封的重点。因此,防水透气膜的验收应对搭接缝和收头部位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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