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参建各方(包括监理、建设、设计、勘察、分包施工、专业施工、总承包施工等单位)以本工程项目名义而设立的印章,均要通告其余各方。
2.实施要点:
(1)注明此印章适用于那个工程项目。
(2)此印章的有效使用期。
(3)此印章的使用范围。
(4)盖上已刻制好的印章,便于大家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