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记录》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参考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1)旁站: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2)第5.2.11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器质量的或反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
382-2017)规定:
(1)第4.4.3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规划中的旁站方案安排监理人员对需旁站的部位和工序实施旁站,旁站中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旁站人员应及时填写并签署《旁站记录》。
(2)对下列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实施旁站:
a.地基处理中的回填、换填、碾压、夯实等工序的开始阶段。
b.每个工作班的第一车预拌混凝土卸料、入泵。
c.每个工作班的第一车预拌混凝土的稠度测试。
d.每个工作班的第一个混凝土构件的浇筑。
e.每个楼层的第一个梁柱节点的钢筋隐蔽过程。
f.预应力张拉过程。
g.装配式结构中竖向构件钢筋连接施工。
h.住宅工程的第一个厕浴间防水层施工及其蓄水试验。
i.住宅工程排水系统的第一次通球试验过程。
j.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电阻测试。
k.建筑节能工程中外墙外保温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过程。
二、填写要点
1.旁站的部位或工序、旁站开始时间、旁站结束时间:参照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2.旁站部位和工序施工情况: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机械、人员、材料和完成的工作数量等;监理旁站过程中对施工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负责质检的人员的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的准备情况等;
(2)施工方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报告。
3.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监理旁站时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参照处理意见执行,然后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签字栏:监理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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