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基本要求和内容
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低压配电系统的调试,调试结束后应对电源质量性能指标进行检测。
2.核查办法
(1)核查低压配电电源质量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各项检测记录是否真实,各项签证是否齐全;
(3)核查检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否有计量检定证书,其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的测定日期是否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3.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按要求进行低压配电电源质量各项性能指标的检测;
(2)检测数据不真实,签证不齐全;
(3)检测用的仪表无计量检定证书或检测时仪表已超过检定有效期。
二、填写要点
1.工程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设计图中工程名称保持一致。
2.测试日期:进行测试的当天日期。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称。
4.测试设备名称及型号:根据设备上名称和型号填写。
5.检查测试内容:按测试的实际数值填写。
6.测试结果:测试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在此处。
7.签字栏:应本着谁施工谁签认的原则。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签字;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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