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填写要求:
(1)产品名称填全称,合格证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批号、炉号)如实填写,一张整理表只能填写一张合格证。
(2)代表数量按实际进场数量填写。
(3)产品进场检查验收日期如实填写。
(4)检查供货实物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5)合格证原则上要求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则要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印章,并注明复印人是谁(签名)。
(6)空白部分贴合格证。
3.实施要点:
(1)检查供货实物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2)当一张合格证有几个批号(炉号)时,要在合格证上把实际购买的批号(炉号)做出明显的标注,以便核查;
(3)合格证收集整理表应按不同分部汇总组卷;
(4)当该原材料进场为第三方检验时,合格证收集整理表应与其他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型式报告或厂家自检报告等)跟在第三方检验报告后边,形成第三方检验报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细则表为序的三位一体组卷,便于查证。
4.子项释义:
(1)代表使用数量:这张合格证上的材料用在本工程上的数量,它不一定等同采购的全部数量;
(2)原件存放何处:产品包装数量不大的一般随包装都带有合格证,如陶瓷产品、涂料等;数量较大的产品如钢材、水泥等往往几百上千吨(几个批号或炉号)一张合格证,当工程采购的数量少于合格证上的数量时,销售单位为方便销售需要保留原件,只能给客户复印件。
汇聚资料管理人,打造资料生态圈
华软科技版权所有 Tel:020-85566332 帮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