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表依据
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区域划分。
三、GB 50606-2010 规范摘要
3.5.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第3.2.1条和第3.2.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
2 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
3 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告;
4 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17. 2.2 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第3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柜和配电箱安装支架的制作尺寸应与配电柜和配电箱的尺寸匹配,安装应牢固,并应可靠接地;
2 线槽、线管和线缆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3 灯具、开关和各种电气控制装置以及各种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开关和插座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开关位置应与灯位相对应;
2)同一房间,同一平面高度的插座面板应水平;
3)灯具的支架、吊架、固定点位置的确定应符合牢固安全、整齐美观的原则;
4)灯具、配电箱安装完毕后,每条支路进行绝缘摇测,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并应做好记录;
5)机房地板应满足电池组的符合承重要求;
4 不间断电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和电池柜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固定;
2)各类线缆的接线应牢固,正确,并应作标识;
3)不间断电源电池组应接直流接地。
四、GB 50606-2010 规范条文说明摘要
3.5.1 本条对材料、器具、设备进场提出要求,只有材料、器具、设备质量有保障,施工质量才有保障。其中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是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产品的检查涉及各种国家现行产品标准;本条内容规定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时,也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智能建筑中的产品很多是以系统集成的方式用于工程中,有时需用仿真系统等复杂设备进行检测,这种检测对保证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必要时,应对生产厂或系统承包商提出工厂检测和第三方检测的要求。
硬件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要长时间的统计数据,现场只能对产品可靠性进行有限度的检测和分析,因此,重要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参考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可靠性检测报告。
软件分为商业化软件、用户应用软件和自编软件三类,需提出不同的检测和验收要求。系统接口是智能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环节,也是智能建筑中涉及的最不规范的部分,本条对接口的检测验收程序和要求做了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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