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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填表依据
  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楼层、施工段、单元划分

三、GB 50242-2002 规范摘要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一般项目

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2.8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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