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主 控 项 目
4.2.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1的规定;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2的规定;铝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2 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用于高压风管系统的非金属风管厚度应按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m2 。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见本规范附录A)。
4.2.6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4.2.6-1或表4.2.6-2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7 非金属(硬聚氯乙烯、有机、无机玻璃钢)风管的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4.2.7-1、4.2.7-2、4.2.7-3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厚度。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8 复合材料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其绝热层不得外露,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9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0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2 、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 ,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 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 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1 非金属风管的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板,且间距不得大于450mm ;
2 有机及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或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一整体。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2 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一般应采用曲率半径为一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
检查数量:其他形式的弯管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3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900mm 时,底面板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 时,不应有横向拼接缝;
2 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均应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或采取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并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3 不应在风管内设加固框及加固筋,风管无法兰连接不得使用S形插条、直角形插条及立联合角形插条等形式;
4 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
5 风管的清洗不得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
6 镀锌钢板风管不得有镀锌层严重损坏的现象,如表层大面积白花、锌层粉化等。
检查数量:按风管数抽查20%,每个系统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查阅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观察检查,白绸布擦拭。
4.3 一 般 项 目
4.3.1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
2 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3 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 .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4 焊接风管的焊缝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凸瘤、穿透的夹渣、气孔及其他缺陷等,焊接后板材的变形应矫正,并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10%抽查,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2 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的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2 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3
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内侧满焊、外侧间断焊形式,风管端面距法兰口平面不应小于5mm。当风管与法兰采用点焊固定连接时,焊点应融合良好
间距不应大于100mm;法兰与风管应紧贴,不应有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4 当不锈钢板或铝板风管的法兰采用碳素钢时,其规格应符合本规范表4.2.6-1、4.2.6-2的规定,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铆钉应采用与风管材质相同或不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
检查数量: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3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接口及连接件,应符合表 4.3.3-1、表 4.3.3-2 的要求。圆形风管的芯管连接应符合表4.3.3-3的要求;
2 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
薄钢板法兰的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相匹配;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3 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加工插口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其允许偏差为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压倒长度不应小于20mm;
4
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的铆固,应紧密、无孔洞。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4.3.4 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加固可采用楞筋、立筋、角钢(内、外加固)、扁钢、加固筋和管内支撑等形式,如图4.3.4;
2 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板面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3 角钢、加固筋的加固,应排列整齐、均匀对称,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角钢、加固筋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间隔应均匀,不应大于220mm;两相交处应连接成一体。
4 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的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950mm;
5 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其长度大于1250mm时,还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金属风管的单咬口缝,还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净化空调系统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观察和尺量检查。
4.3.5 硬聚氯乙烯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两端面平行,无明显扭曲,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为2mm;表面平整、圆弧均匀,凹凸不应大于5mm;
2 焊缝的坡口形式和角度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3 焊缝应饱满,焊条排列应整齐,无焦黄、断裂现象;
4 用于洁净室时,还应按本规范第4.3.11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6 有机玻璃钢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不应有明显扭曲、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外表面应整齐美观,厚度应均匀,且边缘无毛刺,并无气泡及分层现象;
2 风管的外径或外边长尺寸的允许偏差为3mm,圆形风管的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5mm,矩形风管的两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5mm;
3 法兰应与风管成一整体,并应有过渡圆弧,并与风管轴线成直角,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3mm;螺孔的排列应均匀,至管壁的距离应一致,允许偏差为2mm;
4 矩形风管的边长大于9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时,应加固。加固筋的分布应均匀、整齐。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7 无机玻璃钢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13款和第4.3.2条第1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无明显泛霜和分层现象;
2 风管的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3 风管法兰的规定与有机玻璃钢法兰相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8 砖、混凝土风道内表面水泥砂浆应抹平整、无裂缝,不渗水。
检查数量:按风道总数抽查10%,不得少于一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9 双面铝箔绝热板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23款和第4.3.2条第2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拼接宜采用专用的连接构件,连接后板面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2 风管的折角应平直,拼缝粘接应牢固、平整,风管的粘结材料宜为难燃材料;
3 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其连接应牢固,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
4 风管的加固,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及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法兰数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3.10 铝箔玻璃纤维板风管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3.1条第23款和第4.3.2条第2款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离心玻璃纤维板材应干燥、平整;板外表面的铝箔隔气保护层应与内芯玻璃纤维材料粘合牢固;内表面应有防纤维脱落的保护层,并应对人体无危害。
2 当风管连接采用插入接口形式时,接缝处的粘接应严密、牢固,外表面铝箔胶带密封的每一边粘贴宽度不应小于25mm,并应有辅助的连接固定措施。
当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形式时,法兰与风管的连接应牢固,并应能防止板材纤维逸出和冷桥。
3 风管表面应平整、两端面平行,无明显凹穴、变形、起泡、铝箔无破损等。
4 风管的加固,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及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风管总数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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