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委托单位应根据设计强度等级、技术要求、施工部位、原材料情况等,向试验部门提出配合比申请单,试验部门依据配合比申请单位,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相关规定,并执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2.砌筑砂浆应采用试验确定的重量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3.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水泥、骨料、外加剂)有变化,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配选定。
4.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稠度、分层度、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98,如品种、强度等级有变动,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并办理洽商。
5.混合砂浆所用生石灰、粘土及电石渣均应化膏使用,其使用稠度宜为120±5mm计算。水泥砂浆和水泥石灰砂浆中掺用微沫剂,其掺量应事先通过试验确定。水泥粘土砂浆中,不得掺入有机塑化剂。
二、填写要点
1.委托编号:试验的委托试验编号。
2.工程名称:应于施工图纸上工程名称一致。
3.使用部位:试验材料母体部位。
4.委托单位、委托人:委托进行试验的单位名称和负责人。
5.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可填写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2.5、M5、M7.5、M10、M15、M20等六个等级。
6.水泥品种、生产厂家、水泥进场日期、试验编号:根据砂浆试配时选用的水泥材料实际填写。
7.砂产地、粗细级别、试验编号:根据砂浆试配时选用的砂材料实际填写。
8.掺合料种类、外加剂种类:砂浆试配时所添加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种类名称。
9.配合比表格:每立方米水泥、砂、白灰膏、掺合料、外加剂的用量及各自比例。
10.签字栏:由试验单位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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