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 15—60—2008
(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03)
(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7) 《基桩低应变动测规程》(JGJ/T 93—95)
(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9) 《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DBJ 15—27—2000)
(10)《基桩和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技术规程》(DBJ 15—28—2001)
(1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的地基和基桩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状况如何,要通过检测来确定;检测采用何种方法、检测数量多少、选择那个位置或桩号等均由参建各方开会确定;会议的结论由本表记录。
3.填写要求:
(1)该工程所有的桩型均应列出;
(2)检测的方法、根数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3)桩号的选定可在施工到一定阶段才进行;
(4)本方案经各参会单位签名盖章后方可生效。
4.实施要点:
(1)检测方案应在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制定;
(2)地基检测应先做辅助检测再做平板载荷试验。
辅助检测应根据不同的岩土类别、地基情况选择检测方法:
常用的检测方法、检测目的、相关标准
检测方法 |
检测目的 |
现行有效相关标准 |
圆锥动力触探 |
查明 a.天然地基土土洞 b.滑动面 c.软硬土层界面 d.判定地基处理效果 e.估算地基承载力 |
DGJ32/TJ142-2012 GB 50021-2001(2009年版) YBJ225-1991 DBJ15-60-2008 |
静力触探试验 |
a.划分土层 b.判定土层类别 c.估算地基承载力 d.处理地基加固效果 |
|
标准贯入试验 |
a.判断砂土密实粒度 b.粘性土的稠度 c.估算地基承载力 d.评定砂土液化程度 |
|
十字板剪切试验 |
a.测定原状土不排水抗剪强度 b. 测定原状土灵敏度 c. 判定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
TB10051-97 SL237-044-1999 DBJ15-60-2008
|
①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强风化、全风化的硬质岩石、各种软质岩石、砂土、碎石土。用于确定砂土的孔隙比、碎石密实度,粉土、粘性土的状态、强度与变形参数,评价场地的均匀性和进行力学分层,检验加固和改良效果。
②静力触探试验
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及含少量碎石的土层。用以测定比贯入度、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和孔隙水压力。
③标准贯入试验
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粘性土,可用于评价砂土的密实度、粉土和粘性土的强度和变形参数。还用于辅助载荷试验判断夯后地基承载力并确定有效加固深度,评价消除液化地基的效果。
④十字板剪切试验
十字板剪切试验适用于测定饱和软粘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估算地基土承载力。
(3)为确保桩基的工程质量,在制定桩基检测方案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随机抽检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高、低应变动测与静载试验、抽芯等方法相结合。
② 一般情况是先做动测(或声波透射法),在分析动测结论的基础上进行抽芯法和静载检测,查清楚桩身的结构完整性和桩的承载力。
③检测时综合考虑建筑物荷载的分布、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等,还应审查施工记录、工程进度等。
(4)受检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基桩的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②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③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④选择设计人员认为重要的桩。
⑤选择岩石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⑥选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
⑦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5)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桩基处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 对高应变动力试验提供的单桩承载力有怀疑或争议时,应采用静载试验验证,并应以静载试验的结果为准。
② 对基桩反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采用钻孔抽芯法、高应变动力试验或直接开挖进行验证;对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重新组织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对钻孔抽芯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③ 当桩身质量或基桩承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及监督机构,认真分析原因并按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数加倍扩大抽检,然后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并经设计人、复核人签名,加盖设计出图章。如需加固补强的,须由设计出具加固补强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然后由施工单位加固补强,对补强进行检测。扩大抽检应采用原抽检用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当未埋管无法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
④ 对桩基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反映,然后委托仲裁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测。
⑤ 凡对质量有怀疑或经加固补强后的桩基,应有经设计部门认可的文件,并附入竣工验收资料。
(6)当工程采用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时,一家检测单位只能承接其中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不允许由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7)中途如因故需要修改方案,应重新召集原参会各方来变更。
(8)地基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见表3.0.20-1。
表3.0.20-1 工程地基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检测项目 |
工程分类 |
单项检测参数 |
检测方法 |
检测依据 |
抽检批量(数量) |
|
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
相对匀质地基 |
辅助检测 |
标贯、动探、静探、十字板剪切(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 |
JGJ79—2002 GB50202—2002 DBJ15-60-2008 |
每200 m2不应少于一点且检测总数不应少于10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一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
|
承载力 |
平板载荷试验 |
GB50007—2002 JGJ79—2002 GB50202—2002 |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
|||
有竖向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
单桩 |
承载力 |
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JGJ79—2002 GB50202—2002 JGJ106—2003 |
桩总数的0.5%~1%,且不少于3根 |
|
复合地基 |
静载试验 |
JGJ79—2002 |
桩总数的0.5%~1%,且不少于3点 |
|||
桩身质量 |
开挖检查 取芯、标贯、动探 静探 |
JGJ79—2002 GB50202—2002 |
桩总数的1%~2%; 其中CFG桩、素砼桩至少应为桩总数的10%(可采用低应变法)。 |
(9)基桩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见表3.0.20-2。
表3.0.20-2 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
桩型 |
桩身质量检测 |
承载力检测 |
备注 |
||
检测方法 |
检测数量 |
检测方法 |
检测数量 |
1.下列工程应进行静载试验: (1)一级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确定单桩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 (3)有争议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新桩型或应用新施工工艺的桩基工程 2.对于成桩质量检测,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建筑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3.单桩单柱的桩基成桩质量检测抽检数为100% 4.承受水平荷载、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抗拔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对于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当桩径大于2500㎜时: (1)宜进行岩基原位试验确定持力层 (2)每根桩应进行超前钻; (3)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数为100% |
||
1 |
预制打入桩(包括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和钢桩) |
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
1.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2.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
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
1. 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
|
2 |
沉管灌注桩和桩径<800㎜的钻孔桩 |
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
1.每根桩下承台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3.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
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
1.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
|
3 |
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直径≥800mm) |
基桩应力波反射法或超声波透射法 |
1.每根桩下承台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3.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
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
1.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
|
1.若桩基为非单桩单柱时,总抽检桩数同上 2.桩基若为单桩单柱时,基桩应力波反射检测数量为70%;超声波检测数量为30% |
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 |
1.钻孔抽芯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2.超声波透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10根 |
说明:1.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的桩均应进行抽检;
2.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
3.裙楼、塔楼的桩基应分别进行抽检,总抽检数量必须满足上表规定;
4.小区工程中,工程桩数量少于50根的单位工程,如无争议,可按地质条件相近、桩型相同、同一施工单位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基桩数量合并来计算检测数量。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根。
5.子项释义:
(1)辅助检测:压板试验之前,通过标贯、动探、静探、十字板剪切等一种或多种试验,了解土层类别、软硬界面、土洞等情况,初步判断地基承载力。
(2)承载力检测:运用压板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
(3)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桩体本身的质量,如混凝土强度、有否蜂窝、狗洞、夹泥、裂纹等。
①检测方法:一般有低应变检测 、超声波检测、高应变检测、钻孔抽芯检测;
②根数、占总桩数的百分比:可根据相应专业规范和最小抽检数量决定。
(4)基桩承载力检测:端承桩主要检测持力层的承载能力,摩擦桩主要检测桩与周边土体产生的摩擦阻力。
①检测方法:一般有静荷试验 、高应变检测、钻孔抽芯检测
②根数、占总桩数的百分比:可根据相应专业规范和最小抽检数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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