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记录》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地基处理是指地基不满足设计要求时而对地基的补强处理。地基处理验收记录的内容包括:
(1)工程名称、处理部位、处理依据、施工图号、验收日期;
(2)地基处理方法:填写地基处理的具体方法和质量要求,处理的范围和深度;
(3)处理记录及结果:填写处理过程和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3.地基处理的方法主要有:换填垫层法、预压法、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振冲法、砂石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等方法,其他处理方法有注浆法,锚杆静压桩法和坑式静压桩法等。
二、填写要点
1.工程名称:与施工图纸中图签一致的单位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应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全称。
3.处理依据和方式:参考的相关规范和施工方案、地基钎探记录等,地基处理采取的方法。
4.处理部位及深度:应尽可能采用简图的形式描述地基处理的平面范围、深度等。
5.处理结果:地基处理采取的措施与处理结果。
6.检查意见: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填写。如勘察、设计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地基处理检查的,应有书面的委托记录。检查处理结果是否符合勘察设计部门要求。
7.签字栏:应有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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