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基坑支护按照支护类型划分及施工段数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三、GB 50202-2002规范
7.4.1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工作。
7.4.2 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7.4.3 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7.4.4 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4.5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4.5的规定。
表7.4.5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值 | ||||
主控项目 | 1 | 锚杆土钉长度 | mm | ±30 | 用钢尺量 |
2 | 锚杆锁定力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 | ||
一 般 项 目 | 1 | 锚杆或土钉位置 | mm | ±100 | 用钢尺量 |
2 | 钻孔倾斜度 |
| ±1 | 测钻机倾角 | |
3 | 浆体强度 | 设计要求 | 试样送检 | ||
4 | 注浆量 |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 检查计量数据 | ||
5 | 土钉墙面厚度 | mm | ±10 | 用钢尺量 | |
6 | 墙体强度 | 设计要求 | 试样送检 |
四、条文说明
7.4.1 土钉墙一般适用于开挖深度不超过5m的基坑,如措施得当也可再加深,但设计与施工均应有足够的经验。
7.4.2 尽管有了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仍要考虑土钉与锚杆均有一段养护时间,不能为抢进度而不顾及养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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