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参考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2.第5.3.1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3.
第5.3.4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4.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建设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也采用此表向监理机构申请支付。
二、填写要点
1.我方已完成了
工作:填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名称;如果是定期支付进度款的工程,此处应填写本支付期内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量。
2.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包括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等。
3.附件
(1)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已完成的工程量的支持性材料。
(2)工程竣工结算证明材料:工程竣工结算的证明材料。
(3)相应支持性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中存在的其他与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
4.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申报工程款金额进行审核,填写“施工单位应得款”“本期应扣款”“本期应付款”。
(1)施工单位应得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后确定的工程款额,包括合同内工程款、经批准的索赔费用、工程变更增减费用等(金额为大写)。
(2)本期应扣款:施工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保留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扣除的工程款的总和(金额为大写)。
(3)本期应付款:“施工单位应得款”减去“本期应扣款”的余额(金额为大写)。
(4)附件:相关支持性材料: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的有关证明材料。
5.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填写意见。
6.审批意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是否同意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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