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表依据
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按照设计系统和设备组别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设备安装可按型号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大中型设备单独划分成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管道可按照施工段、楼层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三、GB 50243-2002 规范摘录
9.2 主 控 项 目
9.2.1 空调工程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外观质量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9.2.2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隐蔽管道必须按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执行;
2 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热煨弯;
3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管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4 冷热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
5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50mm,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
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9.2.3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但最低不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加0.5MPa。
2 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媒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分区、分层试压和系统试压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建筑可采用系统试压方法。
分区、分层试压:对相对独立的局部区域的管道进行试压。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系统试压:在各分区管道与系统主、干管全部连通后,对整个系统的管道进行系统的试压。试验压力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与组成件的承受压力。压力试验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3 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4 凝结水系统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或查阅试验记录。
9.2.4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紧密;
2 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3 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 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
强度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
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不变,时间应符合表9.2.4的规定,以阀瓣密封面无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12款抽查5%,且不得少于1个。水压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2.5 补偿器的补偿量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
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
9.2.6 冷却塔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含有易燃材料冷却塔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施工防火安全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监督执行防火规定。
9.2.7 水泵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性能指标。水泵正常连续试运行的时间,不应少于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实测或查阅水泵试运行记录。
9.2.8 水箱、集水缸、分水缸、储冷罐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储冷罐内壁防腐涂层的材质、涂抹质量、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储冷罐与底座必须进行绝热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
9.3 一 般 项 目
9.3.1 当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聚丁烯(PB)与交联聚乙烯(PEX)等有机材料管道时,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验证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9.3.2 金属管道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对接焊口的组对和坡口形式等应符合表9.3.2的规定;对口的平直度为1/100,全长不大于10mm。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远离设备,且不宜与设备接口中心线相重合。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的距离应大于50mm;
2 管道焊缝表面应清理干净,并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焊缝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第11.3.3条的Ⅳ级规定(氨管为Ⅲ级)。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3 螺纹连接的管道,螺纹应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接口处根部外露螺纹为2-3扣,无外露填料;镀锌管道的镀锌层应注意保护,对局部的破损处,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4 法兰连接的管道,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并同心。法兰对接应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其外径的1.5/100,0且不得大于2mm;连接螺栓长度应一致、螺母在同侧、均匀拧紧。螺栓紧固后不应低于螺母平面。法兰的衬垫规格、品种与厚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5 钢制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和管件在安装前,应将其内、外壁的污物和锈蚀清除干净。当管道安装间断时应及时,封闭敞开的管口;
2 管道弯制弯管的弯曲半径,热弯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冷弯不应小于4倍;焊接弯管不应小于1.5;倍冲压弯管不应小于1倍。弯管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的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8/100,管壁减薄率不应大于15%;
3 冷凝水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
4 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热衬垫(承压强度能满足管道重量的不燃、难燃硬质绝热材料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5 管道安装的坐标、标高和纵、横向的弯曲度应符合表9.3.5的规定。在吊顶内等暗装管道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6
钢塑复合管道的安装,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时,可采用涂(衬)塑焊接钢管螺纹连接,与管道配件的连接深度和扭矩应符合表9.3.6-1的规定;当系统工作压力为1.0-2.5MPa时,可采用涂(衬)塑无缝钢管法兰连接或沟槽式连接,管道配件均为无缝钢管涂(衬)塑管件。
沟槽式连接的管道,其沟槽与橡胶密封圈和卡箍套必须为配套合格产品;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表9.3.6-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查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9.3.7 风机盘管机组及其他空调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其耐压值应大于等于1.5倍的工作压力。软管的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查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9.3.8 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吊架;
2 冷(热)媒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与设备连接的管道管架宜有减振措施。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管道起始点、阀门、三通、弯头及长度每隔15m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
3 无热位移的管道吊架,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其吊杆应向热膨胀(或冷收缩)的反方向偏移安装,偏移量按计算确定;
4 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清洁、平整,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1/2位移值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 竖井内的立管,每隔2-3层应设导向支架。在建筑结构负重允许的情况下,水平安装管道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表9.3.8的规定;
6 管道支、吊架的焊接应由合格持证焊工施焊,并不得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缺陷。支架与管道焊接时,管道侧的咬边量,应小于0.1管壁厚。
检查数量: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9 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聚乙烯(PEX)等管道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当为热水管道时,还应加宽其接触的面积。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0 阀门、集气罐、自动排气装置、除污器(水过滤器)等管道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的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成排阀门的排列应整齐美观,在同一平面上的允许偏差为3mm;
2 电动、气动等自控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的调试,包括开启、关闭等动作试验;
3 冷冻水和冷却水的除污器(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机组前的管道上,方向正确且便于清污;与管道连接牢固、严密,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和包扎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水管及排水阀。
检查数量:按规格、型号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和操作检查。
9.3.11 冷却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标高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允许误差为±20mm。冷却塔地脚螺栓与预埋件的连接或固定应牢固,各连接部件应采用热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其紧固力应一致、均匀;
2 冷却塔安装应水平,单台冷却塔安装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2/1000。同一冷却水系统的多台冷却塔安装时,各台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差不应大于30mm;
3 冷却塔的出水口及喷嘴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积水盘应严密无渗漏;分水器布水均匀。带转动布水器的冷却塔,其转动部分应灵活,喷水出口按设计或产品要求,方向应一致;
4 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体四周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对于可调整角度的叶片,角度应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积水盘做充水试验或查阅试验记录。
9.3.12 水泵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拧紧,且与设备底座接触紧密;
2 垫铁组放置位置正确、平稳,接触紧密,每组不超过3块;
3 整体安装的泵,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解体安装的泵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水泵与电机采用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两轴芯的允许偏差,轴向倾斜不应大于0.2/1000,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mm;
小型整体安装的管道水泵不应有明显偏斜。
4 减震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连接牢固、平稳、接触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扳手试拧、观察检查,用水平仪和塞尺测量或查阅设备安装记录。
9.3.13 水箱、集水器、分水器、储冷罐等设备的安装,支架或底座的尺寸、位置符合设计要求。设备与支架或底座接触紧密,安装平正、牢固。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15mm,标高允许偏差为±5m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膨胀水箱安装的位置及接管的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四、GB 50243-2002 条文说明摘录
9.2 主 控 项 目
9.2.1 本条文规定了空调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道部件和阀门的材质、型号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的基本规定。
9.2.2 本条文主要规定了空调水系统管道、管道部件和阀门的施工,必须执行的主控项目内容和质量要求。
在实际工程中,空调工程水系统的管道存在有局部埋地或隐蔽铺设时,在为其实施覆土、浇捣混凝土或其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并合格。如有防腐及绝热施工的,则应该完成全部施工,并经过现场监理的认可和签字,办妥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程的施工。这是强制性的规定,必须遵守。
管道与空调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定位和管道冲洗合格后进行。一是可以保证接管的质量,二是可以防止管路内的垃圾堵塞空调设备。
9.2.3
空调工程管道水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凝结水系统除外),试验压力根据工程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分为两种。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最低不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加0.5MPa。
一般建筑的空调工程,绝大部分建筑高度不会很高,空调水系统的工作压力大多不会大于1.0MPa。符合常规的压力试验条件,即试验压力为1.5倍的工作压力,并不得小于0.6MPa,稳压10min,压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做外观检查。因此,完全可以按该方法进行。
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的空调水系统,其系统下部受静水压力的影响,工作压力往往很高,采用常规1.5倍工作压力的试验方法极易造成设备和零部件损坏。因此,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空调水系统,条文规定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上0.5MPa。这是因为现在空调水系统绝大多数采用闭式循环系统,目的是为了节约水泵的运行能耗,这也就决定了因各种原因造成管道内压力上升不会大于0.5MPa。这种试压方法在国内高层建筑工程中试用过,效果良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试压压力是以系统最高处,还是最低处的压力为准,这个问题以前一直没有明确过,本条文明确了应以最低处的压力为准。这是因为,如果以系统最高处压力试压,那么系统最低处的试验压力等于1.5倍的工作压力再加上高度差引起的静压差值。这在高层建筑中最低处压力甚至会再增大几个MPa,将远远超出了管配件的承压能力。所以,取点为最高处是不合适的。此外,在系统设计时,计算系统最高压力也是在系统最低处,随着管道位置的提高,内部的压力也逐步降低。在系统实际运行时,高度一压力变化关系同样是这样;因此一个系统只要最低处的试验压力比工作压力高出一个ΔP,那么系统管道的任意处的试验压力也比该处的工作压力同样高出一个ΔP,也就是说系统管道的任意处都是有安全保证的。所以条文明确了这一点。
对于各类耐压非金属(塑料)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规定为1.5倍的工作压力,(试验)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这是考虑非金属管道的强度,随着温度的上升而下降,故适当提高了(试验)工作压力的压力值。
9.2.4 本条文规定了空调水系统管道阀门安装,必须遵守的主控项目的内容。
空调水系统中的阀门质量,是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一个重要项目。但是,从国家整体质量管理的角度来说,阀门的本体质量应归属于产品的范畴,不能因为产品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在工程施工中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本规范从职责范围和工程施工的要求出发,对阀门的检验规定为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表应无损伤、阀体无锈蚀,阀体的铭牌应符合《通用阀门标志》GB
12220的规定。
管道阀门的强度试验过去一直是参照《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42—82中的通用规定,抽查10%数量的阀门进行试验。由于在一个较大工程中的阀门数量很大,要进行10%的阀门的强度试验,其工作量也是惊人的,何况阀门的规格也相当多,试验很困难,不应在施工过程中占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此,修编后的条文将根据各种阀门的不同要求予以区别对待:
1 对于工作压力高于1.0MPa的阀门规定抽检20%,这个要求比原抽检10%严格了。
2 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条文规定按全数检查。
3 其他阀门的强度检验工作可结合管道的强度试验工作一起进行。条文规定的阀门强度试验压力(1.5倍的工作压力)和压力持续时间(5min)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SH 3518—2000的规定。
这样,不但减少了阀门检验的工作量,而且也提高了检验的要求。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易于实施。
9.2.5 本条文规定了管道补偿器安装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
9.2.6 本条文规定了空调水系统中冷却塔的安装,必须遵守的主控项目的内容。玻璃钢冷却塔虽然具有重量轻、耐化学腐蚀、性能高的特点,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玻璃钢外壳以及塑料点波片或蜂窝片大都是易燃物品。在系统运行的过程中,被水不断的冲淋,不可能发生燃烧,但是,在安装施工的过程中却是非常容易被引燃的。因此,本条文特别提出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施工防火安全管理的规定。
9.2.7 本条文规定了空调水系统中的水泵的安装,必须遵守的主控项目的内容。
9.2.8 本条文规定了空调水系统其他附属设备安装必须遵守的主控项目的内容。
9.3 一 般 项 目
9.3.1 根据当前有机类化学新型材料管道的发展,为了适应工程新材料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本条文对非金属管道和管道部件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9.3.2 金属管道的焊接质量,直接影响空调水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故本条文对空调水系统金属管道安装焊接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9.3.3 本条文对采用螺纹连接管道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作出了规定。
9.3.4 本条文对采用法兰连接的管道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作出了规定。
9.3.5 本条文对空调水系统钢制管道、管道部件等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作出了规定。对于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支、吊架衬垫的检查方法等也作了说明。
9.3.6
钢塑复合管道既具有钢管的强度,又具有塑料管耐腐蚀的特性,是一种空调水系统中应用较理想的材料。但是,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处理不当,管内的涂塑层遭到破坏,则会丧失其优良的防腐蚀性能。故本条文规定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钢塑复合管采用螺纹连接时,宜采用涂(衬)塑焊接钢管与无缝钢管涂(衬)塑管配件,螺纹连接的深度和扭矩应符合本规范条文中表9.3.6-1的规定。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宜采用涂(衬)塑无缝钢管法兰连接或沟槽式连接,管道的配件也为无缝钢管涂(村)塑管件。沟槽式连接管道的沟槽与连接使用的橡胶密封圈和卡箍套也必须为配套合格产品。这点应该引起重视,否则不易保证施工质量。
管道的沟槽式连接为弹性连接,不具有刚性管道的特性,故规定支、吊架不得支承在连接卡箍上,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条文中表9.3.6-2的规定。水平管的任两个连接卡箍之间必须设有支、吊架。
9.3.7 本条文对风机盘管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作出了规定。
9.3.8
本条文对空调水系统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以往管道系统支、吊架的间距和要求,一直套用《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42—82的规定。它与当前的技术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因而进行了计算和新编。本条文规定的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最大跨距,是以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现在工程常用的绝热材料和管道的口径为条件的。支、吊架条文表9.3.8中规定的最大口径为DN300mm,保温管道的间距为9.5m。对于大于DN300mm的管道口径也按这个间距执行。这是因为空调水系统的管道,绝大多数为室内管道,更长的支、吊架距离不符合施工现场的条件。
沟槽式连接管道的支、吊架距离,不得执行本条文的规定。
9.3.9 本条文仅对空调水系统的非金属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热水系统的非金属管道,其强度与温度成反比,故要求增加其支、吊架支承面的面积,一般宜加倍。
9.3.10 本条文仅对空调水管道阀门及部件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9.3.11 本条文主要对空调系统应用的冷却塔及附属设备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冷却塔安装的位置大都在建筑顶部,一般需要设置专用的基础或支座。冷却塔属于大型的轻型结构设备,运行时既有水的循环,又有风的循环。因此,在设备安装验收时,应强调安装的固定质量和连接质量。
9.3.12 本条文对水泵安装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作出了规定。
9.3.13 本条文对空调水系统附属设备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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