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主 控 项 目
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4 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2 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 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6.2.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6.2.6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静压箱及其他部件,必须擦拭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当施工停顿或完毕时,端口应封好;
2 法兰垫料应为不产尘、不易老化和具有一定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厚度为5-8mm,不得采用乳胶海绵;法兰垫片应尽量减少拼接,并不允许直缝对接连接,严禁在垫料表面涂涂料;
3 风管与洁净室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的接缝处应严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用白绸布擦拭。
6.2.7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真空吸尘系统弯管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倍管径,弯管的内壁面应光滑,不得采用褶皱弯管;
2 真空吸尘系统三通的夹角不得大于45°;四通制作应采用两个斜三通的做法。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8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
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检,抽检率为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
系统风管严密性检验的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则视为通过;如有不合格时,则应再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2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1-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6-9级的系统按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条文中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严密性测试。
6.2.9 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核对检查。
6.3 一 般 项 目
6.3.1 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
2 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 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5 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6 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7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8 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有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2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
2 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3 薄钢板法兰形式风管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4 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3 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小坡度和水平管应尽量短。
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4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 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 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 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6 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
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调整。
7 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5 非金属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1 风管连接两法兰端面应平行、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 应适当增加支、吊架与水平风管的接触面积;
3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来承受,必须自行设置支、吊架;
4 风管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6 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无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无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 采用法兰连接时,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3 支、吊架的安装宜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7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尘管道的坡度宜为5/1000,并坡向立管或吸尘点;
2 吸尘嘴与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严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8 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持严密。
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宜设独立支、吊架。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9 风帽安装必须牢固,连接风管与屋面或墙面的交接处不应渗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0 排、吸风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排列整齐,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1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不少于5件和2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2 净化空调系统风口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安装前应清扫干净,其边框与建筑顶棚或墙面间的接缝处应加设密封垫料或密封胶,不应漏风;
2 带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应采用可分别调节高度的吊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不少于5件和2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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